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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艺术教育法规研究(6)

来源:艺术教育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0-10-11
作者: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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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民国时期,艺术教育法规也一直十分注重“道德”教育,在我国一直秉承的儒家伦理道德为安身立命的行为准则的基础上,加入了部分自由、平等、博爱的

民国时期,艺术教育法规也一直十分注重“道德”教育,在我国一直秉承的儒家伦理道德为安身立命的行为准则的基础上,加入了部分自由、平等、博爱的思想元素,更直接在法规中以三民主义的资本主义政治观和道德观要求国民,在1931年颁布的《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》中提出了“训育”概念,采用党员训练方式指导国民全部生活,从思想上诱导及各种纪念集会之剀切指示,以养成国民对三民主义的明确认识和坚定信仰。

(二)强调和突出女性受教育的重要性

民国政府成立后开展了新文化运动,要求摈除封建陋习陈规,实现女性解放和男女平等,让女性也拥有受教育权,大力兴办女子学校。1912年,孙中山先生在广东女子师范第二校进行演讲,发表了《女子教育之重要》的演说,他说:“今日欲回复其人格,第一件须从教育始。”“教育既兴,然后男女可以望平权。女界平权,然后养成真共和民国。”[3]1006民国期间的主要女校如金陵女子大学、华南女子学院、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等学校都开设了音乐、美术等艺术教育课程,接受艺术高等教育的女性数量也十分庞大。民国政府还给创办女学的学校予以奖励,如民国二年(1913)浙江教育司所定办法:1.每学期由省视学调查报告,给奖励一次;2.女生在三十人以上办有成效者,每学期给奖状一纸;3.在四十人以上办有成效者,每学期奖给津贴洋五十元4.在五十人以上办有成效者,每学期奖给津贴洋八十元;5.在百人以上办有成效者,每学期奖给津贴洋百元。[21]在1912年9月2日,教育部公布的《训令三则》规定:“自今以往,应就国家社会之情势,准据法令,尽力措施,不惟男子教育宜急也,女子教育亦应急焉。”[22]这些女子教育法规的颁布以立法手段保护了女性受教育权,为女性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,推动了女性艺术教育的发展,帮助女性走出家庭,融入社会,找寻社会职业,提升社会地位,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。

(三)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,发挥艺术教育的社会价值

民国时期的艺术教育具有明显的实利导向,要求通过培养熟练工艺人才来提升生产水平,发展国家经济,推进实用性艺术教育来富国强民。如193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上提出《推进实用艺术教育以利建设案》,认为“挽救之道,惟有参酌各国艺术教育,彻底改进,使与工商各业发生密切联系,然后工商业因艺术之助,而益促其发展;艺术得附丽于工商业,亦亦臻于恢弘;其于国家经济、文化、及碍于各方面裨益实多。”[6]271抗战时期通过音乐、美术作品等激励军民士气,也集中体现了艺术教育的社会价值。民国时期实利性艺术教育较大程度地关注到了,注重文化艺术对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作用,是新兴资产阶级教育理念和价值取向的集中阐扬,最终目标是为振兴民族资本主义,推动经济发展,实现民族复兴。

时至今日,我国当代艺术教育法规无论是在数量还是立法层次上都远超民国,但是我们仍可借鉴民国时期艺术教育的优秀经验。艺术教育可以陶冶人的情操,丰富人的精神世界,帮助形成积极正面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世界观。当代艺术教育立法除了要继续创造经济价值,更要强调道德教育,塑造人民的审美能力,纠正日益刮起的不正之风,培养民族自信和民族精神,充分实现艺术教育的社会价值,建设和谐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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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艺术教育》 网址: http://www.ysjyzz.cn/qikandaodu/2020/1011/872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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